淮北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胡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發布日期:2022-06-04 瀏覽次數:5867
日前,經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委對淮北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胡亮嚴重違紀違法案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亮身為黨員領導干部,“三觀”不正、黨性不純,背棄理想信念、漠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和旅游安排;搞“政績工程”;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財產巨額損失。
胡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徽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胡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淮北市委委員職務,終止其淮北市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