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發布日期:2021-07-19 瀏覽次數:9301
一、鳩江區十四連圩電力排灌站站長雍有俊違規公款吃喝和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20年3月至8月,經雍有俊同意,排灌站工作人員先后七次借工作餐之機超標準消費2995元,其本人也多次參與,并兩次安排他人制作虛假菜單、審批表予以報銷。2017年,雍有俊安排工作人員制作虛假小工費清單套取資金28500元,以電話費補貼等名義給排灌站19名工作人員每人發放1500元,雍有俊本人領取1500元。2021年3月,雍有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二、繁昌區交通運輸局原運管所綜合運輸科科長徐琦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購物卡問題。2015年底至2018年5月,徐琦多次收受數家運輸公司所送超市購物卡,面值合計3000元。2020年12月,徐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三、南陵縣家發鎮政府創建辦副主任肖偉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娛樂活動問題。2020年8月14日,肖偉組織家發鎮各村創建經辦員開展環境志愿服務活動后,接受有業務往來的某保潔公司宴請并飲酒,又到KTV唱歌娛樂,此次宴請及唱歌娛樂費用共計1390元由該公司支付。2021年3月,肖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