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豈能不作為 監管不嚴終受懲
發布日期:2019-02-25 瀏覽次數:4199
【線索來源】
2018年8月,根據郎溪縣委巡察反饋移交的問題線索,該縣新發鎮紀委立即成立核查組,對新發鎮花園村原黨總支委員施國才相關問題線索進行認真調查核實。
【情況核查】
經查,2014年,施國才在擔任新發鎮花園村副主任、會計期間,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申報材料不真實,對危房改造過程監管不到位,存在知情不報情形,導致該村下白塔村民組徐某戶在未實施危房改造的情況下,違規享受危房改造異地新建類補助資金2萬元。
【處理情況】
施國才身為中共黨員和村干部,具體經辦花園村危房改造工作,卻在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履職不力、失職瀆職,違反了黨的工作紀律。2018年11月,經新發鎮紀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施國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者說】
施國才在其檢查書中寫道:“我作為一名黨員和村干部,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認真細致,履職盡責不到位,加上‘老好人’思想作怪,不愿意得罪人,最終違反了紀律,犯了嚴重錯誤。究其原因,根源還是自身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平時疏于對黨章黨規黨紀的學習,對工作自我要求不嚴、標準不高。對此,我感到十分悔恨和自責。真誠接受組織處理,使我充分認識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絕不會再重蹈覆轍。”
【執紀者說】
“危房改造”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動精準扶貧的一項重要惠民政策,不僅事關群眾切身利益,而且事關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提升。上述案例中的“危改資金”雖已到了貧困戶手中,當事人施國才也并未從中謀取私利,但卻背離了發放“危改資金”為的是改善貧困戶居住環境這一初衷。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的民生工作還有不少不如人意的地方,這就要求我們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把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辦好辦實,以造福人民為最大政績,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讓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滿。”作為一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平時與群眾聯系最為緊密,必須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工作中敢于擔當、辦事公正、為人正派,讓每一筆扶貧資金都用在“刀刃”上,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宣城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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