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紀委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發布日期:2019-06-13 瀏覽次數:4142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教育作用,現將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如下。
市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副主任陶偉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等問題。2013年至2018年,陶偉多次收受藥品配送中標企業負責人所送價值11862元的煙酒、茶葉、購物卡等物,并違規接受企業負責人宴請。2018年12月,陶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繁昌縣孫村鎮中心衛生院赤沙分院黨支部書記、院長盧根華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盧根華辦公用房面積共35.1平方米,房內設12平方米隔間另作他用。經有關部門認定,其辦公用房面積超標。2019年4月,盧根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按要求對辦公用房整改到位。
鳩江區沈巷鎮黨政辦主任、總工會主席陶宜銀違規公款吃喝等問題。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陶宜銀在對沈巷鎮機關食堂管理中,未正確履行監管職責,造成機關食堂違規用酒234瓶,共計金額38948元;其中陶宜銀違規領取使用并參與飲用食堂庫存酒合計6798元。2017年11月2日,陶宜銀違規接受沈巷鎮八角村安排的宴請并飲酒。2019年5月,陶宜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退繳。
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和公用事業管理處技術科科長謝剛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出國旅游、釣魚等活動問題。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謝剛先后三次違規接受某工程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齊某安排的赴泰國、俄羅斯、日本等地的旅游活動,齊某為謝剛支付旅游費用共19623.6元。2017年5月29日,謝剛違規接受某物業公司法人劉某安排的釣魚活動,當天早、中餐及釣魚費用全部由劉某支付。2018年11月,謝剛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違紀款予以退繳。
“四風”問題根深蒂固,糾正“四風”必須一以貫之、堅定不移抓下去。“端午”將至,廣大黨員干部要認真汲取上述身邊人身邊事的深刻教訓,自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共同維護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決防止產生“疲勞綜合征”,保持清醒頭腦,堅持問題導向,嚴抓嚴管、守土盡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糾正“四風”問題,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突破,對頂風違紀問題露頭就打、動輒則咎,對典型案例一律通報曝光,始終保持正風肅紀高壓態勢。